起重機根據結構不同可以分為梁式型起重機、懸臂起重機(旋臂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三種。梁式起重機主要包括單梁橋式起重機和雙梁橋式起重機,由于梁式起重機可在長方形場地及其上空作業,因此多用于車間、倉庫、露天堆場等處的物品裝卸;懸臂起重機有立柱式、壁掛式、平衡起重機三種形式,多用于機床等的工件裝卡和搬運;門式起重機一般根據門架結構形式、主梁形式、吊具形式來進行分類。 按門框結構形式分可分為全門式起重機、半門式起重機、雙懸臂門式起重機和單懸臂門式起重機;按主梁結構形式分又分為單主梁門式起重機和雙梁橋式起重機兩種。
有效起重量Gp
有效起重量為起重機能吊起的物料的凈質量。
該參數需要說明如下:
一,起重機標牌上標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起重機的額定起重量,應醒目表示在起重機結構的明顯位置上。
二,對于臂架類型起重機來說,其額定起重量是隨幅度而變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標是用起重力矩來表征的。標牌上標定的值是起重量。
三,帶可分吊具(如抓斗、電磁吸盤、平衡梁等)的起重機,其吊具和物料質量的總服額定起重量,允許起升物料的質量是有效起重量。
起重機械,根據其構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式類型起重機械和臂架類型起重機,纜索式起重機四大類。輕小型起重設備如:千斤頂、氣動葫蘆、電動葫蘆、平衡葫蘆(又名平衡吊)、卷揚機等。橋架類型起重機械如梁式起重機等。臂架類型起重機如固定式回轉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等。纜索式起重機如升降機等。
按起重性質分: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
按驅動方式分:一類為集中驅動,即用一臺電動機帶動長傳動軸驅動兩邊的主動車輪;另一類為分別驅動、即兩邊的主動車輪各用一臺電動機驅動。中、小型橋式起重機較多采用制動器、減速器和電動機組合成一體的“三合一”驅動方式,大起重量的普通橋式起重機為便于安裝和調整,驅動裝置常采用萬向聯軸器。
按結構形式,起重機主要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架式(橋式、門式起重機)、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門座式、鐵路式、浮船式、桅桿式起重機)、纜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