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門式起重機的有起升機構、小車運行機構和大車運行機構。這些機構及其零部件與通用橋式起重機通用。它的起重小車能與室外使用的通用橋式起重機的起重小車互換,大車運行機構雖然它們的零部件可以互換,但門式起重機的布置與通用橋式起重機略有差。
通用門式起重機的大車運行機構,采用分別驅動的方式。常用的結構型式是將電動機制動器安裝在門架支腿下部的下橫梁上,其典型的結構型式有:
采用立式減速器的大車驅動裝置。帶開式齒輪傳動的大車驅動裝置。采用”三合一”驅動裝置的大車驅動裝置。其中三合一驅動裝置結構形式在中小噸位通用門式起重機大車運行機構上被廣泛使用,它具有機構緊湊。質量小、安裝方便不受下橫梁結構限制等優點。
起升高度:是指支腿或軌道支撐面到吊鉤鉤口中心的距離,額定起升高度是指滿載時的大起升高度.
工作速度:工作速度是衡量執行機構的作業快慢,主要包括起升、變幅、回轉和行走速度,其中起升速度又分為單繩速度、空鉤速度、滿載速度,均以單位m/min表示,回轉速度以單位r/min表示,變幅是指吊鉤自大幅度到小幅度時的平均線速度,一般以需要的時間秒來衡量.
自重:起重機的自重是起重機處于工作狀態時起重機本身全部質量.對于同一性能的起重機,自重輕意味著起重機設計合理、制造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