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保護裝置
超載作業是造成起重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輕者損壞起重機零部件、使得電機過載或結構變形;重者造成斷梁、倒塔、折臂、整機傾覆的重大事故。使用靈敏可靠的超載保護裝置是提高起重機安全性能、防止超載事故的有效措施。超載保護裝置包括起重量限制器和起重力矩限制器。
超載保護裝置按其功能的不同,可分為自動停止型和綜合型兩種。按結構型式分,有電氣型和機械型兩種。
自動停止型,是指當起升質量超過額定起重時,能停止起重機向不安全方向(起升、伸臂、降臂等)繼續動作。綜合型,是指當起升質量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左右時,能發出聲響或燈光預警信號。起升質量超過額定起重量時,能停止起重機向不安全方向繼續動作,并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電氣型,是把檢測到的載荷等機械量轉換成相應的電信號,再進行放大、比較、運算和處理;機械型,是指通過杠桿、偏心輪、彈簧或液壓系統檢測載荷,由行程開關(控制閥)動作。
起重機根據結構不同可以分為梁式型起重機、懸臂起重機(旋臂起重機)和門式起重機三種。梁式起重機主要包括單梁橋式起重機和雙梁橋式起重機,由于梁式起重機可在長方形場地及其上空作業,因此多用于車間、倉庫、露天堆場等處的物品裝卸;懸臂起重機有立柱式、壁掛式、平衡起重機三種形式,多用于機床等的工件裝卡和搬運;門式起重機一般根據門架結構形式、主梁形式、吊具形式來進行分類。 按門框結構形式分可分為全門式起重機、半門式起重機、雙懸臂門式起重機和單懸臂門式起重機;按主梁結構形式分又分為單主梁門式起重機和雙梁橋式起重機兩種。
起重機屬于起重機械的一種,是一種作循環、間歇運動的機械。一個工作循環包括:取物裝置從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動到地點降下物品,接著進行反向運動,使取物裝置返回原位,以便進行下一次循環。
起重機主要包括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和金屬結構等。起升機構是起重機的基本工作機構,大多是由吊掛系統和絞車組成,也有通過液壓系統升降重物的。運行機構用以縱向水平運移重物或調整起重機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電動機、減速器、制動器和車輪組成。變幅機構只配備在臂架型起重機上,臂架仰起時幅度減小,俯下時幅度增大,分平衡變幅和非平衡變幅兩種?;剞D機構用以使臂架回轉,是由驅動裝置和回轉支承裝置組成。金屬結構是起重機的骨架,主要承載件如橋架、臂架和門架可為箱形結構或桁架結構,也可為腹板結構,有的可用型鋼作為支承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