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的安全保護裝置
位置限制與調整裝置
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
當起升機構上升,吊具超越工作高度范圍仍不停止,就會發生吊具頂到上方支承結構,從而造成拉斷鋼絲繩并使吊具墜落的事故。采用上升極限限制器并保持其有效,可防止這種過卷揚事故。所以《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規定,凡是動力驅動的起重機,其起升機構(包括主副起升機構),均應裝設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其常見型式有重錘式和螺桿(或蝸輪蝸桿)式兩種。重錘式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是懸掛在吊具上方,吊具超越工作高度碰到位置限制器后,觸發一個電氣開關,使系統停止工作。螺桿式限位器的結構,是由卷筒軸端連接,引出運動關系和尺寸范圍,通過與螺母一起的撞頭,去觸發開關觸頭來斷開電路的。
安全鉤
單主梁起重機,由于起吊重物是在主梁的一側進行,重物等對小車產生一個傾翻力矩,由垂直反軌輪或水軌輪產生的抗傾翻力矩使小車保持平衡,不致于傾翻。但是,只靠這種方式不能保證在風災、意外沖擊、車輪破碎、檢修等情況時的安全。因此,這種類型的起重機應安裝安全鉤。
回轉鎖定裝置
回轉鎖定裝置,是指臂架起重機處于運輸、行駛或非工作狀態時,鎖住回轉部分,使之不能轉動的裝置。
回轉鎖定器常見型式,有機械鎖定器和液壓鎖定器兩種。機構式鎖定器結構比較簡單,通常是用鎖銷插入方法,壓板頂壓方法或螺栓固定方法等。液壓式鎖定器通常用雙作用活塞式油缸對轉臺進行鎖定。
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工作速度、生產率較手動的高,起重量也較大。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由橋架、大車運行機構、電動葫蘆及電氣設備等部分組成
橋式起重機可分為普通橋式起重機、簡易梁橋式起重機和冶金橋式起重機三種。
普通橋式起重機一般由起重小車、橋架運行機構、橋架金屬結構組 橋式起重機原理.起重小車又由起升機構、小車運行機構和小車架三部分組成。起升機構包括電動機、制動器、減速器、卷筒和滑輪組。電動機通過減速器,帶動卷筒轉動,使鋼絲繩繞上卷筒或從卷筒放下,以升降重物。小車架是支托和安裝起升機構和小車運行機構等部件的機架,通常為焊接結構。 起重機運行機構的驅動方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為集中驅動,即用一臺電動機帶動長傳動軸驅動兩邊的主動車輪;另一類為分別驅動、即兩邊的主動車輪各用一臺電動機驅動。中、小型橋式起重機較多采用制動器、減速器和電動機組合成一體的“三合一”驅動方式,大起重量的普通橋式起重機為便于安裝和調整,驅動裝置常采用萬向聯軸器。